其实,每家进出口企业的申报数据在海关面前一定是透明的,对此,我们无需惊讶,海关在来到企业之前已经掌握我们的所有进出口数据这件事本身并不稀奇。
而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在进出口数据之外的一些信息,比如,有的并没有向海关申报过,有的甚至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海关却也能了如指掌,对于这样的信息,海关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像前面提到的“内鬼”告密、对手陷害和“猪队友”连累这些因素,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可是,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我们没有意识到的途径也会泄露企业的秘密呢?
我们先来看这样几个案例:
案例1:
某日,海关到A公司对减免税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在确定设备在企业内正常使用后,径直来到财务部,对A公司的财务账簿重点检查,要求企业提供近三年来贷款的明细和相应凭证、单据。
企业搞不懂海关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按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后被告知,企业擅自抵押减免税设备,涉嫌违法,将面临高达70余万元的罚款。
原来,A公司由于资金困难,在一年前以5台公司自有设备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其中包含了2台减免税进口设备,而按照海关规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抵押的,属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将被处以货值5%-30%的罚款。
让A公司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抵押设备一事海关是怎么知道的呢?
且慢......
案例2
某国外品牌连锁超市在华经营多年,终因“水土不服”被某中国品牌连锁超市B公司收购而退出中国。
几个月后,海关来到B公司稽查。
B公司仔细审视了自己的所有业务,发现并没有从事任何进出口行为(超市内出售的进口商品均由代理商进口后入驻超市),不明白海关为什么要来稽查,甚至怀疑海关“是不是搞错了”。
海关要求企业提供所有设备清单,重点是收购国外品牌过程中获得的设备,然后拿出海关的报关单记录,与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一一进行核对之后告诉B公司,在收购国外品牌时获得的300余项超市设备当初是以外商投资减免税方式申报进口,要求B公司补交税款50万元。
B公司对于这些设备的来历一无所知,收购国外品牌时根本没有做过向海关补交税款的预算,一时间大为紧张。
在上面这两个案例中,海关来到企业时其实都已经掌握了企业存在问题的线索,但企业直到海关指出问题时,都还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违法的。而对于海关事先是怎么掌握企业问题线索这个问题,就更是百思不得其解了。
在后来的沟通过程中,两家企业慢慢得知了海关是如何获得企业信息的:
关于A公司抵押减免税设备的情况,海关是从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的公开信息中了解到的线索。
原来,当地工商部门要求,凡对设备进行抵押的企业,必须向工商部门报备,并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公示,海关人员通过网站公示信息与海关减免税企业、设备数据库进行比对,很容易就锁定了多家目标企业。
而B公司则是因为在自己的网站上以及多家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收购国外品牌超市的“重大成就”,海关人员在查询了该国外超市的减免税进口记录后发现尚有部分设备未出海关监管期,而B公司显然不具备享受这些设备减免税的同等资质,又没有为提前解除这些减免税设备的海关监管补交税款,据此决定对B公司开展稽查。
提示:
不知大家看到这里,会不会有防不胜防之感?
其实,如今海关在分析选择稽查目标时,早就不再局限在企业申报数据这个领域了,而是以申报数据为基础,同时充分借助网络的海量信息,结合海关监管重点,“稳准狠”地锁定目标。
除了上述两个案例,近年来在公开报道中还见到海关通过“X宝”店铺信息为源头,长期经营线索,跟踪排查,最终查发走私进口奢侈品的案件。
我们甚至还听说过有的海关关员通过上市公司的年报发现线索,查发一家与该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的进出口企业走私的事例。
在这些案例中,既没有什么“内鬼”告密,也不存在对手陷害,更谈不上被“猪队友”连累,只能说是企业根本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一切看似正常,而实际上却是近乎“裸奔”在海关的面前。
知识普及:你知道吗? "中国海关"四字由周恩来总理题字
中国海关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194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
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2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和秦皇岛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48000余人。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
中国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6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3个派驻机构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现任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海关总监。
中国海关的基本职能是: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中国海关职能有4项:监管、征税、查私和编制海关统计。制度 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关衔设五等十三级。分别为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
新中国海关是194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的。 "中国海关"四字由周恩来总理题字,新中国海关的诞生标志着彻底结束了由西方列强控制中国海关长达90年的屈辱历史;标志着中国海关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海关总署正式成立及颁布海关总署第一号通令是新中国海关正式成立的最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