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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通关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来源:本地宝  浏览次数:469
核心提示:进口药品通关单 海关: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药品已予进口备案,请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药品名称(中/英): 商 品 名(中/英): 收 货 单 位:

  海关: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药品已予进口备案,请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药品名称(中/英):

  商 品 名(中/英):

  收 货 单 位:

  报 验 单 位:

  HS 商品 编码:               提运单号:

  ┈┈┈┈┈┈┈┈┈┈┈┈┈┈┈┈┈┈┈┈┈┈┈┈┈┈┈┈┈┈┈┈┈┈┈┈

  合同号/ 唛头: 进口口岸:

  药品生产厂: 产地:

  剂型:                 规格:

  注册证号/批件号:             包装种类:

  药品批号:

  进口数量: 进口货值:

  抽样单位:

  备  注:本通关单自签发之日起15日内有效,逾期须重新办理。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进口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档,

  联第二交海关,第三联交进口单位,第四联交口岸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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