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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关于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0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340
核心提示:【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9-05-31 【生效日期】2009-06-0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9-05-31 【生效日期】2009-06-0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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