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构
欧盟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决策、管理、风险分析部门的分离原则:
01决策机构
欧洲理事会以及欧盟委员会,主要负责相关法规及政策制定及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决策。
02管理机构
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DGSANCO)及其下属但相对独立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DGSANCO主要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更新,对各成员国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和公众健康等工作进行监督,同欧盟成员国政府等各界开展合作;FVO则主要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
03风险分析机构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主要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分析。
官方网站:https://www.efsa.europa.eu/en
法规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制度以《食品安全绿皮书》为基本框架、以《食品安全白皮书》为核心、以《基本食品法》为基本法,以系列法规指令为补充。其法律体系和安全规范类别多、涉及面广,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时效性强的特点。
欧盟所有领域的法律法规(不仅是食品安全)的官方网址:http://eur-lex.europa.eu
主要监管模式
01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制度
进口食品主要面临两方面的管理:
一是进口准入管理。
包括:严格执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提高输入门槛;农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标签和包装的检验检疫;实施新型的“绿色壁垒”,进口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和动物福利标准;实施新技术标准,对转基因产品设立更加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是市场管理。
包括:农产品标志管理(使用通用标志,标志中必须有产品名称、组成成分、净重、有效日期、特殊存储条件或使用条件等内容。同时,设立专项指令要求,对农产品价格标志、成分标志、营养标志、转基因农产品与饲料标志、有机农产品标志等进行专项管理);包装材料管理(欧盟规定了10种可以使用的包装材料,同时规定凡是用于包装农产品的物体或材料,应在标签上注明“用于食品”或附上“杯与餐叉”的符号。要求根据产品的性质与特点,选择相应的包装材料,以保证在包装后能够保持原有风味,便于储存、运输,同时不会引入污染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02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对食品强制实行可追溯制度,不可追溯的食品不准上市。食品、饲料及其原材料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所有阶段都应建立可追溯性制度,全链条覆盖,确保发生突发情况时,风险管理人员可以快速锁定危害源头,及时通知消费者或负责监测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以控制风险影响范围。
03食品标签制度
欧盟通过《食品标签法令》,推行强制性的标签和广告法令。《食品标签法令》规定食品的标签必须包含食品的名称、食品成分及其百分比、净含量、最小保质期、保存条件、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地等。食品的标签和广告中禁止出现诸如健康声明等字眼,以避免误导消费者。欧盟在运行食品可追溯制度时,通常与食品标签制度相结合。
04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缺陷时,必须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问题产品,予以更换、赔偿,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以消除缺陷产品危害。欧盟的食品召回制度不仅涵盖食品,还包括饲料。
05从业者承担责任制度
欧盟的《一般食品法》规定,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制裁。食品或饲料从业者承担责任制度提升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使从业者主动建立自我核查机制,自觉采用HACCP、GMP等国际通用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积极采用新技术,以确保食品安全。
06新型食品快速评估和审批制度
新型食品生产商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请后,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直接对产品进行评估,如果产品经评估是安全的,欧盟委员会将授权欧盟食品链和动物健康常设委员会向成员国提出批准建议。打算出口到欧盟市场的新型食品,申请者只需向欧盟委员会呈交该产品在欧盟以外市场使用无害的证明书,证明书将提交给欧洲食品安全局和欧盟各成员国,如果无反对意见,则申请者自提交证明书之日起 5个月后,其产品就可以进入欧盟市场。
07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RASFF), 主要是针对由于食品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标识不准确等原因引起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各成员国,使消费者避开风险的一种安全保障系统。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食品消费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或潜在风险的危害,以及在欧盟成员国及欧盟委员会之间及时交流风险信息。RASFF对各成员国之间协调立场、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抵御危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查询网站:https://webgate.ec.europa.eu/rasff-window/screen/search
供稿: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作者:李红霞、江舒文、秦华洋
来源:HAC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