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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融资,3个常用组合值得一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1  来源:商品-经济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最近几年,境内企业从境外银行以贸易融资的形式融入人民币的规模迅猛增长,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产品种类也日渐丰富,成为涉外企业重要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和避险套利工具。
   最近几年,境内企业从境外银行以贸易融资的形式融入人民币的规模迅猛增长,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产品种类也日渐丰富,成为涉外企业重要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和避险套利工具。
 
  目前,市场上的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多以产品组合的形式出现。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目前应用范围较广的三类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的产品组合。
 
  以融资类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基础的融资组合
 
  此类融资组合可分为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两种业务。
 
  产品概况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应境内企业的申请,为与境内企业具有业务往来的境外公司在境外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其具体操作为:境内企业以全额保证金或部分信用敞口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跨境人民币担保,再由境内银行向境外受益人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外保内贷与内保外贷原理一致,方向相反。
 
  优劣势
 
  这类产品的优势在于境内外联动,有助于境内企业的海外子公司或交易伙伴在全球化投资、经营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获得融资便利。
 
  其局限性则在于,若保函受益人(即被担保行)人民币资金紧张,或境内银行在被担保行的授信额度用完,该类业务将无法办理。
 
  案例一:套利收益被“摊薄”
 
  准备在内地新三板上市的泉州某鞋业外贸公司总裁助理王利民(化名)透露,公司老总曾让他负责操作“内保外贷”套利,高峰期每天有上亿美元的资金流动,当地不少大企业亦涉及其中。
 
  “内保外贷”是内地企业到港借贷的重要方式,并且主要为美元借贷。在香港的贷款利率低于内地,企业在解决资金链问题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套利之便。
 
  泉州当地的外贸人士表示,开一个这样的公司,人手不需要很多,整个盘看起来很大,但其实占用的资金并不是很大。最关键的是,把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假借真实贸易的路径引进来,滚动的速度可以非常快。
 
  在以往,通过这样的方式,一年下来获利120%至150%是很容易的事。但由于近两年做的人太多,加上银行介入太深,报关费暴涨,利润被压薄得只剩下30%。
 
  案例二:真实贸易“弃港投新”
 
  “我又不是套利,所有贸易合同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但似乎香港的银行总是半信半疑。”
 
  程卫(化名)的公司是福建一家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却屡屡在香港申请内保外贷碰壁。
 
  程卫先后找到了工银亚洲和交行香港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以往整个流程短至2个月的申请一拖就是半年。郁闷之余,他决定去其他人民币离岸中心试试。
 
  最近,程卫在工行新加坡分行成功获批了价值3亿元的内保外贷,1年期借款利息2.8%,算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地下钱庄回流国内的成本,仍远低于工银亚洲所开出的6个月贷款利率。
 
  这已经是他半年来在新加坡和台湾获得的第三笔低息融资了。与此同时,他在香港银行的申请仍遥遥无期。
 
  事关香港金管局在4月曾下发“指引”,要求各持牌银行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由于香港银行的贷款增量主要来自与内地相关的贸易融资,“指引”被认为是变相收紧香港对内地企业的贷款门槛,内保外贷业务首当其冲。
 
  以往境外放贷银行对申请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审查并不严格,主要依靠内地担保行的授信审查;而现在,金管局要求严查每一笔贷款的实际用途,除了核对出口单据,更要做好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用于申报的用途,而没有违规回流。
 
  除了资金用途,香港市场上的审批还有另一个变化,就是金管局要求境外行严格把关第一借款人(通常是实际借款人的离岸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子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覆盖利息和偿还本金。而在以前,内保外贷基本上只审查内地借款主体的财务情况,现在的要求显然更严格,如果没有真实的海外投资或贸易背景,子公司就很难通过境外行的审查。
 
  目前看来,只要资料通过审核,新加坡和台湾的银行对借款用途并不会太多过问,只要客户承诺遵守中国的外债管理办法,最快2个月内就可以放款,且利率比香港更有竞争力。再说了,香港市场已很难找到低于3%的内保外贷,算上资本回流的成本,和直接在国内融资相比,的确已经没有太多优势。
 
  以人民币远期信用证为基础的融资组合

  产品概况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该类融资组合分为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直接融资(跨境人民币信用证+境外融资+NDF)和“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远期购汇还款”等融资组合。
 
  远期信用证期限一般为180天,最多不超过360天。
 
  优劣势
 
  此类业务的优势在于,海外融资成本和购汇价格较低,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企业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境内银行则可获得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存款,且有贸易单据作支撑,业务风险可控。
 
  其局限性在于,该业务要想成功办理,需要以境外银行接受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信用证为前提,这就需要境内外银行和企业多方协调,业务操作流程复杂,手续繁琐;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且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存款。
 
  案例
 
  A企业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企业,从境外C公司进口一批农产品,经商定,以一年期远期人民币信用证方式结算。
 
  为了获得境外较低成本的融资,并实现理财目的,A企业向B银行申请跨境人民币远期信用证境外融资。由A企业将人民币保证金存入B银行,并叙做一年期理财,同时办理远期购汇锁定汇率风险。B银行开出受益人为C公司的信用证。
 
  以海外代付、委托付款为基础的融资组合

  产品概况
 
  海外代付主要做进口方向的海外代付。具体指国内银行根据企业即期支付需求,向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询价后,指令境外联行支付货款;企业办理远期购汇锁定汇率风险,到期购汇偿还境内银行。
 
  委托付款作为海外代付的替代产品,其结算方式适用于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含D/P和D/A)和电汇(T/T),境内进口企业向付款行承担第一性还款责任,境内分行承担第二性保付责任。
 
  优劣势
 
  海外代付
 
  海外代付的业务优势在于,无需企业在境外开户,在融资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企业获得资金更快捷。
 
  其局限性在于,目前列入表内核算,对企业财务报表有一定影响,对企业要求较高,需缴纳全额人民币保证金或在境内分行有授信额度;对于已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客户,若境外融资利息等于或高于境内存款利息时,该业务将无法继续;由于借债主体是境内银行,因此资金占用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间的信用额度。
 
  委托付款
 
  委托付款业务的优势在于,可为客户提供境外较低成本的融资;列入表外核算,不计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占用银行的外债指标。
 
  其局限性在于,需纳入进口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外债管理;若境外融资利息等于或高于境内存款利息时,该业务无法进行。
 
  案例一:海外代付,压缩了购汇和利息支出
 
  企业先将足额人民币定存6个月,并做存单质押;通过银行买入远期6个月美元。然后银行指定其海外代理行进行贸易项下T/T代付(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期限为6个月。到期日,企业将定存的人民币按远期合约买入美元,在扣除银行的利息点差和汇差收入后,偿还T/T海外代付行付款本息。
 
  采用海外代付,则企业无需为购汇而贷款,因此企业节约了用于即期购汇的人民币,还节约了贷款利息支出。
 
  案例二:进口代收,缓解担保压力
 
  A公司以付款交单(D/P)方式进口一批金属材料,以B银行为进口代收行。
 
  B银行根据企业的贸易优势,按照授信审批规定,对减免保证金部分以代收单据项下的货权为质押,对企业融资外以支付货款。
 
  银行通过控制代收单据,将货物置于指定监管方监管之下,解决了企业缺少足额抵押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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