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务中心_食品伙伴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指南 » 国际商务 » 贸易知识 » 正文

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0  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浏览次数:139
核心提示: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47年4月-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
     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47年4月-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第一轮谈判初始目标是建立国际贸易组织。但由于成立国际贸
 
    易组织的设想中途夭折,而参加大会的各国代表仍希望就相互减让关税问题进行谈判,并积极落实。因此,下调关税的承诺成为
 
    第一轮谈判的主要成果。在7个月里,有23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创始缔约方(包括中国)参加谈判,就123项双边关税减让达成
 
    协议,涉及45000种商品,平均下调关税35%。同时制定了包含关税减让和关税约束两份减让表,并绘制成总表。在双边基础上
 
    达成的关税减让,无条件地自动地适用于全体参加方。 这轮谈判第一次依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规则,在众多商品项目上,达成
 
    了较大幅度的关税减让协议,为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贸易的恢复和发展开辟了道路,成为大规模多边关税谈判的成功范例。这
 
    次谈判虽然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草签和生效之前举行,但人们仍习惯将其作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小编推荐:欢迎关注“食品商务中心”,汇聚食品行业资讯、热点动态,抢先查看!

 
[ 商务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商务指南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0535-2154193

咨询手机1585357321918906388237 (微信同号)

在线客服咨询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