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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的办理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浏览次数:92
核心提示:申请方生产的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1、申请方生产的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2、在承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即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其他经济组织(即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

 

3、能够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初次办理)、贷款卡、商品购销合同,且在合同中约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

 

4、能够提供承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应提供合法有效地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

 

5、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并与承兑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备到起履行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6、无欠息、无不良记录,或有负债无银行垫款;

 

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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