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务中心_食品伙伴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指南 » 国际商务 » 贸易新闻 » 正文

代理报检和“通关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来源:本地宝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代理报检和“通关单” 在货物进出境活动中,有时还需要办理“报检、报验”手续。凡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内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在货物进出境活动中,有时还需要办理“报检、报验”手续。凡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内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给予“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以蔽行。

  货代在接到货主委托报检或货主委托换通关单的手2卖后,在报美前,先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或凭已报检的“电子换证凭单(凭条)”向口岸检马盒检疫机构换便“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小编推荐:欢迎关注“食品商务中心”,汇聚食品行业资讯、热点动态,抢先查看!

 
[ 商务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商务指南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0535-2154193

咨询手机1585357321918906388237 (微信同号)

在线客服咨询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