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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轻纺商品检验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1  来源:本地宝  浏览次数:127
核心提示:进出口轻纺商品检验指南 一、进口轻纺商品检验指南 1、进口轻纺商品报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A、入境货物报验申请单; B、入境货物属口岸转单的,需提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及检疫费发票

  一、进口轻纺商品检验指南

  1、进口轻纺商品报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A、入境货物报验申请单;

  B、入境货物属口岸转单的,需提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及检疫费发票;

  C、贸易合同和发票;

  D、提单和运单;

  E、货物装箱单;

  F、其它相关资料。

  2、报验单位需将报验所须的资料准备齐全并报验后,及时与轻纺检验部门取得联系,约定检验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束后出具相应检验证单,全部检验工作应在货物的索赔期内完成。

  3、承办部门:湖北检验检疫局轻纺处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3号

  5、联系电话:027-85801925

  二、出口轻纺商品检验指南

  1、企业备案登记

  生产企业首次办理出口轻纺商品报验时,需在轻纺检验部门备案登记,填写《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类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表》。

  2、出口轻纺商品报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A、出境货物报验申请单;

  B、外销合同、信用证、发票;

  C、由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单;

  D、委托代理单位报验,须附上“代理报验委托书”;

  E、出口包装性能检验合格证明;

  F、输欧盟轻纺产品偶氮检测符合性声明;

  G、其它相关资料。

  3、报验单位将报验所须的资料准备齐全并报验后,及时与轻纺检验部门取得联系,约定检验时间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出具相应检验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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