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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04  来源:中国海关  浏览次数:255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2-29 【生效日期】 2008-6-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促进国际民航运输便利,保障国际民航运输安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的管理,提高旅客通关效率,适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现予以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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