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务中心_食品伙伴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指南 » 国际商务 » 贸易新闻 » 正文

欧洲联盟(欧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16  来源:中国海关  浏览次数:417
核心提示:欧洲联盟(欧盟)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欧洲共同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即西欧共同市场),其中以欧洲经济共同体最为重要。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上述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以独立的名义活动。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7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

 

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发展为欧洲联盟。但是,欧洲共同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文柱依然存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改名为欧洲共同体,同时,欧洲共同体仍是原来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共同体的总称。

 

根据《马约》的规定,琢盟确定了以下主要目标: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和社会的凝聚力、建立经济货币联盟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平衡和持续的进步;通过执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包括最终形成的共同防务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欧盟的个性;通过制订欧盟的公民身份来加强保护成员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在司法和内务方面发展进一步的合作。

 

    2004年5月1日,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正式加入欧盟。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也正在进行加入欧盟谈判。

 

小编推荐:欢迎关注“食品商务中心”,汇聚食品行业资讯、热点动态,抢先查看!

 
[ 商务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商务指南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