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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31  来源:中国商务部  浏览次数:180
核心提示: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过境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指经陆路、水陆、航空运输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同一口岸更换航班或轮船运往第三国或地区,以及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境内运输后从另一口岸运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肉类及其副产品、皮张、绒和毛类、动物性饲料、水产品、蛋品、奶品、动物性药材、生物制品和其它动物产品,以及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物性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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